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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09-10-27 10:01:00
〖发布日期:2009-10-27〗〖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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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关于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

为推进全盟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壮大红十字队伍,盟会决定从2009年开始至2011年对全盟现有红十字基层组织进行整顿,并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将《关于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于10月21日前报至盟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丽萍

传  真:6999158

邮  箱:xlglmh@126.com

附:《关于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mobile.28365-365.com

                          二00九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全盟红十字社会救助基层组织建设,为传播红十字精神、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奠定社会基础,mobile.28365-365.com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推进全盟城镇街道(社区)、农村牧区乡镇苏木(村、嘎查)和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校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争取到2011年底,全盟全面建成组织规范、活动特色鲜明、服务平台巩固、会员和志愿者作用充分发挥的四级(盟、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红十字基层工作网络,为实现我盟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规范化建设标准、具体要求及进度安排

    (一)规范化建设标准

在城镇街道、社区,农村牧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学校及教学班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吸纳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人民团体、驻军部队等相关团体为红十字团体会员。实现基层组织“六有”目标,即:有日常工作机构,有统一规范的标识和开展工作的必要配置,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定的会员或志愿者队伍,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实现团体会员“三有”目标,即:有日常工作机构,有统一规范的标识和开展工作的必要配置,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

    (二)统一规范

一是统一规范标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红十字会名称统一为“xxx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红十字会”,嘎查村、社区、教学班红十字组织名称统一为“xxx嘎查(村、社区、班)红十字会员小组”。红十字基层组织须悬挂统一制作的牌匾。红十字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由发展入会红十字会发放“会员证书”,并逐年注册。

二是统一规范必要配置:红十字基层组织要有开展工作必须的办公场所和设施,配备统一制作的红十字档案陈列柜、宣传展板等。每年征订《博爱》杂志和《中国红十字报》(简称“一报一刊”),扩大宣传面,不断拓宽工作视野。

三是统一规范管理制度:

1、规范档案管理。按照“有、四薄、三上墙”,加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档案规范化建设有”就是有兼职干部及变动登记表有常务理事及理事登记表、有规章制度汇编册(包括:岗位职责、救助规程、查灾报灾制度、募捐筹资制度、宣传信息制度、会员及志愿者注册制度、学习制度),“四薄”就是有会员、志愿者队伍登记薄会员交纳会费登记薄各项活动记录,特困家庭登记薄,“三上墙”就是组织机构、制度、职责上墙。

2、建立例会制度。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汇报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培训、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布置下月工作任务,要求各基层红十字会兼职干部必须参加,形成制度化的例会,有完备的会议记录。

3、实行规范化管理。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根据年初计划将工作量化,制定基层红十字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签定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评审,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奖惩有据逐步使基层红十字会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三)规范化建设具体要求

一是镇牧区(农村)组织建设。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红十字会,设在苏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常务理事会至少由5人组成,会长由苏木乡镇长和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常务副会长由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常务理事由民政助理、卫生院长、学校校长等担任。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红十字会每年依法召开理事会和工作会议。嘎查村和城镇社区建立红十字会员小组,设在嘎查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嘎查村委员会主任和社区主任任组长,吸纳民政协理员等3名以上干部组成小组成员,同时招募一支由医生、退休干部、老师等组成的稳定的志愿服务队开展日常工作。

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特点,大力发展、巩固和扩大街道(社区)红十字服务的载体和服务平台,形成红十字服务在街道(社区)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参与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为骨干,积极开展防灾避险、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普及健康知识等工作,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倡互尊互帮、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拓宽红十字会在农村牧区乡镇苏木(村、嘎查)工作领域,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是学校组织建设。在全盟各大中专院校长和中、小学校建立红十字会,会长由学校校长兼任,常务副会长由分管副校长兼任,秘书长由各学校校医兼任,常务理事会至少由5人组成,常务理事由校团委、少先队负责人,学生科负责人,法律宣传员等担任。学校红十字会每年依法召开理事会和工作会议。每个教学班建立红十字会员小组,由团支部书记或少先队委任组长,吸纳3名以上班干部组成小组成员。

把倡导红十字理念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把开展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与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相结合;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红十字会在青少年中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扩大红十字会在学校的覆盖面

三是会员及志愿者队伍建设。

    1、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会员队伍建设。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发展吸纳同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人民团体、驻军部队等相关团体为红十字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单位要以法人代表为负责人成立3人以上的工作机构,按进召开工作会议,配备必要设施,按照同级红十字会工作安排,结合各自特点开展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

2、吸纳医疗机构为团体会员单位注重发展各级医疗机构为红十字团体会员,组建救护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开展医疗救援、防疫防病工作以及承担救护培训师资、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和为困难群体提供医疗卫生救助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全盟各级红十字会冠名医疗机构传播红十字精神、宣传红十字会的窗口作用。

3、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服务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础,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要加大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力度,成立本级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制定志愿者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统一志愿者服装、胸卡、志愿服务证,按照《mobile.28365-365.com注册志愿服务者编号办法》统一编号。指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和学校红十字会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结合实际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使红十字志愿服务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学校。

四是理事队伍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理事会制度建设。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加大对基层红十字会指导力度,建立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理事队伍,注重吸纳热心红十字事业的人士担任理事,引导他们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发挥作用。

(三)规范化建设进度

    从2009开始至2011年近三年的时间,在全盟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2009年为组织整顿和制度规范阶段。具体任务:

一是全盟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和团体会员单位对照规范化建设目标和具体要求完善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

二是按照苏木乡镇(街道)、学校建会率85%;嘎查村(社区)、学校教学班建会率30%;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团体会员率65%;企业纳入团体会员率增长20%的任务目标整顿和发展现有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单位,完善软建建设,统一完善相关配置。

三是各旗县市红十字会针对红十字基层组织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对基层组织骨干进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50%。

四是各旗县市红十字会依照盟红十字会目标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对基层红十字组织和团体会员单位实施规范的目标化管理。

2010年为组织发展规范阶段。具体任务:

一是将2010年定为“全盟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年”,按照苏木乡镇(街道)、学校建会率100%,嘎查村(社区)、教学班建会率80%,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团体会员率90%,企业纳入团体会员率60%的目标任务完成组织建设工作。

二是各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和团体会员单位内部管理规范,能够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宣传、募捐、救助、社区服务等活动,建立服务平台,建立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团体会员单位会费交缴率达到70%,个人会员会费交缴率达到80%。

三是各旗县市红十字会对基层组织骨干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率达到100%;各旗县市红十字会形成一整套内容合理、运行规范的基层红十字组织和团体会员单位目标化管理办法。

2011年为组织完善巩固和作用发挥阶段。

一是2011按照苏木乡镇(街道)、学校建会率100%,嘎查村(社区)、教学班建会率100%,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团体会员率100%,企业纳入团体会员率90%以上的目标任务完成组织建设工作。全面建成组织规范、活动特色鲜明、服务平台巩固、会员和志愿者作用充分发挥的四级红十字基层工作网络。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基层红十字干部相关知识培训有序开展。

二是各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和团体会员单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建一批“五有”先进典型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单位,即: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或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

三是红十字组织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在全盟现有“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博爱一日捐”、“爱心双助”、“群众普及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红十字爱心血库”等一批红十字品牌社会救助工程全面发挥作用的基础上,打造一批切合各地实际、各具特色的红十字社会救助品牌,积极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站、红十字之家、博爱超市、博爱卫生站等红十字社会服务平台建设。

三、基层红十字组织发展及会费收缴

(一)组织发展:

一是个人入会须向所在苏木乡镇街道或学校红十字会提出申请,经基层红十字会批准,报旗县市(区)红十字会备案,发放会员证,方可成为红十字会员。对红十字事业有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旗县市(区)以上(含旗县市区)红十字会可以直接接收为会员。

二是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团体入会,由旗县市以上(含旗县市区)红十字会批准并发给证书,方可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

    (二)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

    一是会费收缴时间。每年3月为会费收缴月。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于每年3月1日至3月10日到吸纳入会红十字会注册,并缴纳会费。苏木乡镇街道及学校红十字会将收缴的会费全部上交到旗县市(区)红十字会。旗县市(区)红十字会再将会费上划及下拨。

二是会费收缴标准。成人个人会员年度会费不低于5元,青少年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团体会员,单位职工人数200人以下的,年度会费不低于200元,单位职工人数200人至500人的,年度会费不低于400元,单位职工人数500人至1000人的,年度会费不低于600元,单位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的,年度会费不低于1000元。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三是会费收据。旗县市(区)红十字会向苏木乡镇(街道)及学校基层红十字会开具会费收缴专用收据,苏木乡镇(街道)、学校红十字会须在《会员证》上做好会员缴纳会费记录。

四是会费的使用。苏木乡镇街道及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收缴的会费须全部上交旗县市(区)红十字会,旗县市(区)红十字会将会费的80%下拨给苏木乡镇街道及学校红十字会。

1、苏木乡镇红十字会会费的使用:会费的30%用于购买备灾物品,30%用于开展日常救助工作,20%用于开展红十字会宣传、培训等活动。

2、街道、学校红十字会会费的使用:会费的60%用于开展救灾救助工作,20%用于开展红十字宣传、培训等活动。

五是会费的管理。

1、各苏木乡镇街道及学校红十字会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年终将会费的使用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2、会费应专款专用,严格遵守会费的使用办法。

3、旗县市(区)红十字会对苏木乡镇(街道)及学校红十字会会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检查。如发现违纪行为,取消基层红十字会会费使用权力。

四、组织领导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和为基层服务的思想,把“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完善全盟社会救助帮扶网络平台建设的重要载体,将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不懈,努力形成推动基层组织有效开展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抓落实。要制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工作计划,规范完备的工作制度与规程,明确基层组织的权利、义务及职责,明确基层组织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把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将全盟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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