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
加强红十字救援队建设是适应灾害频发、减轻灾害损失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我盟红十字会应急体系建设、提升救援能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救援队建设的意见》(中红字〔2011〕86号)和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组建赈济救援队的通知》(内红发〔2012〕36号),进一步增强我盟红十字会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现组建我盟红十字赈济救援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公众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组建和发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赈济救援队。
二、工作目标
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前往灾区执行救援任务,确保救援物资快速、有效、有序地发放给受灾群众。
三、主要任务
赈济救援队主要工作包括:评估灾情及灾民的需要,制定救灾计划;救灾计划获得批准后,根据计划协调相关物流和运输工作;发放赈济物资,核实、登记受助家庭;监督和记录物资分发情况,并在物资发放后的特定时间内进行评估;促进宣传工作及与媒体的沟通,有利筹资或使红十字会救援工作得到公众认可;协助灾民寻找在灾害中失散的亲人。
四、人员组成
盟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由盟红十字会相关人员和旗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灾害管理的工作人员组成。救援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物资管理及行政人员(7名)、赈济人员(8名),承担后勤服务和救灾物资管理、运输、发放等工作。
五、组织管理
1、盟红十字会负责本级赈济救援队的日常管理,主要承担本辖区自然灾害的救援任务。当自治区内或其他省区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在自治区红十字会或总会的协调下跨区域派遣,协助灾区红十字会开展赈灾工作。
2、为保障赈济救援队在紧急状态下到达灾区后持续有效地开展工作,盟市红十字会要做好赈济救援队装备设施的储备。救援队装备设施分为工作装备和个人装备两类,所有装备设施的储备要按照资源匮乏情况下,可供救援队及队员在应急状态下维持一个月的所需进行储备。
4、盟会要按照《中国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工作手册》相关内容,对赈济救援队队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技能演练。
5、盟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组成人员名单和装备情况报自治区红十字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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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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