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教育局,各院校:
近年来,mobile.28365-365.com在全盟开展了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牧区、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工作,在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院校的支持下,目前,全盟132所院校建立了红十字会组织,建会率达到90%以上。同时,全盟各级红十字会在机动车驾驶员、矿山、机场、风电、煤炭等高危行业积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截至2010年底,共培训卫生救护师资225人,红十字救护员4.39万人;进入社区和学校开展群众普及性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工作,社区群众和在校师生共4.37万人次参加了培训。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已经成为各级红十字会的一项常规工作,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按照自治区红十字会和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为切实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经盟红十字会、教育局研究,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各地,为进一步规范全盟各院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落实措施,请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红十字会、教育部门、各院校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本级学校应急救护师资培训。选送能力较强的师资参加总会、区会举办的师资提高班培训。盟红十字会力争为每所院校培养2-3名应急救护师资,同时要加大对日常普及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协调各院校组织学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将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和日常安全意识、应急救护技能培训纳入教育系统年度考核,并适时在各级学校中举办应急救护内容的评比。各学校要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做为校红十字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教育教学体系,统筹安排,使这项工作收到实效。
二、强化步骤、扎实推进,使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不断规范。
各级教育部门和红十字会要逐年分步骤安排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一是年初在教育系统和红十字系统工作责任目标中分解培训任务,统一安排部署。二是每年“五.八”红十字博爱周、“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各级红十字会、教育部门和各院校要配合开展应急救护演练、表演、比赛等形式多校的宣传、推动活动。三是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世界急救日”等时机,将防灾避险、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其中。每年9月份,院校师资要针对入学新生开设至少4课时的培训,同时结合健康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传和知识竞赛等活动。今年,各院校要在“世界急救日”期间,组织开展以“急救为人人”为主题的培训宣传活动。培训工作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贴近生活、注重实效,师生一体、共同参与,与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
对于目前应急救护师资力量还较弱的学校,要积极组织中小学教师报考初级急救员培训证书。
三、加强领导、全力保障,使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为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自救互救技能,促进社会安全体系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全盟各级各类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经盟红十字会、盟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全盟学校应急救护培训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苏 和(盟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立军(盟红十字会副秘书长)
贺希格图(盟教育局副局长)
哈斯巴根(盟教育局副局长、盟蒙中校长)
朱贵文(盟二中校长)
苏德毕力格(盟职业学院学生处处长)
工作人员:从盟红十字会、教育局抽调。
各地均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红十字会和各学校领导组成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和督促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附:《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学校 应急工作 培训 通知
抄报:自治区红十字会 教育厅
抄送:盟行署应急办
mobile.28365-365.com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印发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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